星期三, 02月 7th, 2007
很喜歡。 濃烈的色彩,令我有種莫名的感動。 想了好幾天,也琢磨不出,為何會有如此感受。 有一點天真和傻氣? 可愛?但,又有點可笑?可嘆? 或許,如張愛玲所說:“锣鼓喧天中,略有點凄寂的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