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07月 10th, 2005

  • 翻譯,小議

    星期日, 07月 10th, 2005

     

    David
    Hawkes之《紅樓夢》英譯筆記封面

    最近發現劉紹銘老師的文章有點意思,今讀其一文談翻譯,摘录例二則

    In such commotion does the world’s theatre rage :
    As each one leaves, another takes the stage.
    In vain we roam:
    Each in the end must call a strange land home.
    Each of us with that poor girl may compare
    Who sews a wedding-gown for another bride to wear.
    《紅樓夢》第一回“好了歌”:
    亂烘烘你方唱罷我登場,
    反認他鄉是故鄉。
    甚荒唐,到頭來都是為他人作嫁衣裳。
    本客按:牛津大學漢學教授David
    Hawkes譯,可能為迁就押韻,句子次序顛倒,意思大不同了;尤其,“Each
    in the end must call a strange land
    home”(反認他鄉是故鄉),劉老師亦指出,沒譯貼。


    While my hair was cut [...]

  • 紅樓—-周老師之反駁

    星期日, 07月 10th, 2005

    上這個帖,手心冒汗。按理在客棧上帖也不是第一次,可能想到這些紅學泰斗,著實的忐忑不安。
    《紅樓夢》再好,于我,也只是一本書而已。對爭論作者的問題興趣不大,也覺得實在沒必要。吃到一道佳肴,幷非一定要沖進厨房找出那位厨師。喜歡這只鶏蛋,也幷非一定要結識下蛋的那位母鶏。我很膚淺,不主張跑出書外,去研究作者的家譜,再跑回書裏,說原來是自傳,這個人物原型是誰,那是暗指哪樁公案……,這觀點近似周思源老師的了。而且,最沒勁的是並不存在標準答案。作者已逝,現在大家爭來吵去,死無對證。就算作者健在,你問他貴作品裏這句子什麽含意,那個詞什麽玄機,他肯定會說:“阿?你眼光真毒,連這都看得出來?知音啊!”暗自却壞笑:老子當初寫這句子,有屁個深意?自己都沒按上這層意思,你倒看出來了?
    當然,我也理解學者從各方面進行深入研究的作用和意義,好比翻譯吧,無論譯什麽作品,譯之前的資料收集工作省不得。掌握越多作者的生平大事,瞭解越多的創作動機背景,就能更全面透徹地瞭解作品,才能最大程度的譯“貼”原作。因此,對作者的考究,竊以為只有一個目的:──最大程度的讀“懂”作品。還是回到書裏來了,對不對?
    所以,周思源老師也好,陳林老師也好,他們環繞作者的爭論,我一點意見也沒有。你們告訴我是曹雪芹,那就曹雪芹,你們告訴我是曹雨芹,那就曹雨芹。(這麽無所謂,不知會否被紅學專家一榔頭砸死?)
    我只反對周思源老師也即大部分紅學專家所持的“前八十回與後四十回非一人所著”的觀點。要反對這個,恐怕如同在今時今日否定達爾文的進化論一樣。對不起,我一直不承認自己是猩猩變的,達爾文他老人家才是猩猩變的,他全家都是。扯遠了……。
    前八十回和後四十回是不是一個作者所寫,對我意義不大,我很有意見的是,你不能為了論證後四十回別人所寫,硬說後四十回寫得不好。不好在哪里?又吱吱唔唔,說不出所以然來。只說語感不好,可以琢磨的東西少了。老大,你不能這麽抽象、模糊,女人才拿直覺當真事兒地說。
    周老師認為:後四十回在小說主旨、掉包計的可能性與合理性、黛玉死因、寶玉中舉、家道複初等一系列問題上,以及前八十回和後四十回的文筆差別上可以判斷出兩者幷非一個作者。
    周老師舉例說掉包計損害了王熙鳳的利益,于人物性格不符。因“林黛玉只會做詩不會做人,也不會管理大家庭。”簡直不相信泰斗級老師說出如此幼稚的話。看性格,黛玉確實只愛做詩不願理會俗務。不為和不能為,這二個概念有很大的區別。書裏不止一次地描寫黛玉的冰雪聰明、料事如神:送宮花,一看便說別人不挑剩的,也不送來。周瑞家的給說中,只得“一聲兒不言語”。黛玉的聰明,全用在了爭風呷醋、耍小性子上面。寶玉指出這皆源于她的‘不放心’。要是有一天,她不必再擔心金玉良緣而結成草石盟,終于可以放心了,或者因爭强好勝,或者責任感使然,需要管理家務,除身體孱弱,可能受到局限之外,以她的聰明/精明,她“不會”管理大家庭?論智慧能力,她會遜於寶釵?
    家裏放著這麽一位女孔明,地位高于自己,欺又欺不過,哄又哄那張嘴刻薄又刻薄得要命,王熙風怕不怕?我也不是貶低寶釵的智力、能力、心計、手腕;只是說起碼表面上,寶釵是比黛玉容易相處的。要挑partner,都會找個脾氣和順點的、容易說上話的吧?要我看,正相反,挑黛玉王熙鳳才沒好日子過。所以周老師拿這個來說明,說明不了什麽問題。
    再說掉包計雖是王熙鳳所設,給寶玉娶寶釵已由高層內定了,根本不到王熙鳳作主,要挑誰就誰的。她只是迎合高層,助紂為虐,幷非周老師認為的“王熙鳳讓寶玉和寶釵成親”

    竊以為《紅樓夢》之所以深刻、之所以偉大,離不開後四十回的營造,或者,很大程度依賴後四十回才得以成功的。後四十回中的二個情節:逼死黛玉和寶玉出走,是這部作品不朽的奠基石。
    尤其寶玉結婚生子高中才出走,這一著很絕很絕,表明:“你們強迫我?
    Ok,我就按你們的游戲規則去玩,拿個功名還不易如反掌?我沒有本事玩你們那套嗎?
    就是不屑玩你們那套而己!”
    多辛辣的一招?用行動,狠狠地、鄙夷地煽了整個封建制度一記耳光。整部書最令我拍案叫絕的便是這個處理。